香港著名电影人黄百鸣因涉及2017年的“天马影视”内幕交易案,于2026年5月22日被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。他作为当时的控股股东和主席,在第三方协商收购期间,利用未公开的内幕消息怂恿胞妹购买股票。
一位在影视圈呼风唤雨的“喜剧教父”,却因为在资本市场的一次违规操作,面临着晚节不保的窘境。
这起风波的中心是天马影视(现已更名为“传递娱乐”)。在2017年8月至10月期间,黄百鸣作为该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和控股股东,曾私下与第三方协商出售自己手中的控制权。
在资本市场,这种即将发生的重大股权收购属于绝对的“内幕消息”。一旦公布,股价大概率会大涨。然而,在消息还没对外公开之前,黄百鸣却动起了心思。他不仅没有避嫌,反而先后通过4张支票将总计约250万港元转入其胞妹黄洁珍的账户,并频繁通过WhatsApp给她“带单”,明示暗示让她大量买入天马影视的股票。
最终,其胞妹用这笔钱以低价购入了逾900万股天马影视股份。直到2017年10月底,公司正式公告了收购事宜,股价随之上涨,这批股票自然也就成为了稳赚不赔的香饽饽。
纸终究包不住火。香港证监会(SFC)很快盯上了这笔可疑的交易,并于2025年初正式对黄百鸣提起刑事诉讼,指控其违反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,涉嫌内幕交易。
在今年的庭审过程中,现年80岁的黄百鸣坚决否认控罪,并试图为自己脱罪。他辩称,自己转钱是为了帮弟弟处理内地的物业,根本不知道妹妹拿去买股票了;至于那些催促买卖的WhatsApp信息,是因为妹妹在公开场合问起让他感到不快,事后为了安抚才随便回复的。
不过,法官显然没有买账。裁判官高伟雄在审阅证据后,直斥黄百鸣的解释“既荒谬又牵强”,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上市公司主席,不可能在这种大事上如此儿戏。法官最终认定其滥用内幕信息、怂恿他人进行交易的事实成立。
2026年5月22日,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正式对此案作出了裁决:裁定黄百鸣内幕交易罪罪名成立。
目前,案件已经进入求情阶段,法院将案件押后至6月9日进行正式判刑。根据香港相关法律规定,内幕交易罪的最高刑罚可面临监禁10年及高额罚款。这位曾给无数观众带来欢声笑语的影坛老将,接下来将面临法律严厉的制裁。
黄百鸣在香港影坛的分量可谓是泰山北斗级别的。他之所以能被业内和观众共同尊称为“喜剧教父”,绝非浪得虚名,而是靠实打实的才华、票房和人脉堆砌出来的。
1984年,他自编自演的《开心鬼》系列横空出世,巧妙地将惊悚元素与青春喜剧揉捏在一起,用极低的成本(200万港元)搏回了1200万的高票房。这种独特的亚类型片在当时绝对是降维打击,成为了80年代最成功的喜剧IP之一。
每逢春节看黄百鸣的喜剧,曾是两岸三地观众的集体记忆。他一手打造了《家有喜事》《花田喜事》等超级IP,将“群星云集+家庭伦理+无厘头搞笑”的贺岁片公式化,不仅拉高了香港喜剧的商业上限,更让“贺岁喜剧”成了香港电影的一张名片。
黄百鸣在香港电影史上也是举足轻重的角色,他被称为电影票房的保障,更是被称为电影印钞机。
1992年,他编剧并主演的《家有喜事》狂揽4900万港元,打破了当时香港影史的票房纪录。
早在1982年,他编剧的《最佳拍档》就以2600万港元的成绩,直接将香港电影拉入了“2000万票房时代”。
无论是早期的《鬼马智多星》《滑稽时代》,还是后来合拍片时代的《家有喜事2009》,他的喜剧作品几乎部部爆款,彻底盘活了低迷期的香港电影市场。
他提携了周星驰、吴君如、吴镇宇等明星,不仅自己很厉害,也成就很多人。
他最初以金牌编剧身份入行,写出了《搭错车》这样的超级“催泪弹”,转身又能写出《开心鬼》让你笑出眼泪。后来他不仅走上台前成为极具辨识度的“黄金配角”,更转型为大佬级制片人和电影公司老板(新艺城、东方电影集团等),掌控着从剧本创作到发行的全产业链。
黄百鸣被称为“喜剧教父”,是因为他既懂艺术创作,又懂商业运作;既能自己提笔写剧本,又能发掘提携新星,还顺手打破了N次票房纪录。他用几十年的时间,真正改变了香港喜剧的生态和高度。
刘晓庆曾经在访谈节目透露当年她落难的时候,黄百鸣曾打预付款给她邀请她拍戏,后来电影没有拍成,但刘晓庆知道是黄百鸣在搭救自己。
除了拍电影,黄百鸣在资本市场也是一把好手。2017年,他精准踩点,将一手带大的“天马影视”(后更名为传递娱乐)的控制权出售。
当时他将手中58.71%的股份,以4.86亿港元的天价转让给了富力地产创始人张力之子张量。虽然这笔巨款并非他个人独吞,而是与家人(妻子、儿女及妹妹等)共同分配,但这无疑展现了他在资本层面的强大吸金能力。
港媒曾经把黄百鸣描写成百亿富豪,他绝对算得上香港电影圈里最会赚钱的大佬之一。哪怕不算那虚无缥缈的“百亿估值”,仅凭手里源源不断的电影版权和早年套现的真金白银,他也早已实现了财富自由。只不过,这位本该安享晚年的80岁老人,如今却要在法庭和监狱的阴影中度过,确实令人唏嘘。
泓川证券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